邏輯思維混亂,該怎么辦?
這個提法應該是:。邏輯思維混亂怎么辦?似乎更符合邏輯。
辯證思維也包含邏輯思維方法的成分,只是理解和論證的方法不同。與相對普遍意義上的邏輯思維相比,辯證思維是我們正確認識自然宇宙和宇宙中任何事物的工具和方法,每一種都有自己的認知特點,屬于對客觀事物規律性和相對正確意義的認識。
包羅萬象的宇宙充滿了矛盾和運動,而這種矛盾運動又伴隨著物質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量變和質變的不斷變化和轉化過程,隨之而來的是不同的人從不同的角度和立場去觀察/分析/判斷這個宇宙,從而產生各自的認知方法和觀點。其實辯證(邏輯)思維方法也包括邏輯思維方法,只是在語言概念意義上與各自的論證方法不同,對事物本質意義的理解沒有太大區別。不同的是,對于不同的事物要采取不同的認知,這樣更科學。
認識事物的辯證(邏輯)思維方法(對立統一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量變質變規律)是建立在事物的宏觀視角上的,因此認知視野更廣闊,更適合對宇宙的整體認識。比如:;美國道教與。;標準普爾存在與存在/與色彩和空虛可以一般意義上的邏輯思維是無法達到和理解的,而更一般意義上的邏輯思維原則是:1。通過對比分析、實踐檢驗和反復實踐,總結歸納:方法得出的論點和結果。這種方法是基于辯證(邏輯)思維的科學方法,其特點是嚴謹/謹慎、科學。2.演繹推理:是由各種演繹推理方法得出的結論或結果,這些方法局限于一定條件范圍內的定理/定義,并以此為前提。結論和結果是否正確,取決于前提條件的概念/定理/定義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這種方法適用于一定的范圍或范疇,可以用在事物的微觀層面。
總之,辯證(邏輯)思維在對事物的宏觀認識上有更廣闊的視野,在方法運用上有更大的超越;更一般的邏輯思維方法是逐步(緊跟)探索法,更適合對事物的微觀層面分析。
思維方法的運用要針對不同的事物采取不同的思維和運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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