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哪些差異或聯系?
推客分銷模式與此前的店鋪分享員有什么差異,又有什么聯系?我們不妨從此前的規(guī)則與變動中窺見一二。
騰訊去年公布店鋪分享員規(guī)則,視頻號小店可綁定分享員。分享員通過分享商家的帶貨直播、短視頻、商品鏈接、主頁櫥窗、小程序跳轉小店等,成交后都可計入傭金。單個小店分享員數量上限為2萬人,單個分享員可最多被5個小店綁定。
今年5月,視頻號小店發(fā)布私域激勵計劃,其中提到商家店鋪綁定的分享員,在微信群、私聊、朋友圈分享商品產生的結算訂單,可獲得激勵。許多商家吃到第一波紅利,有賣鞋的商家依靠153個分享員售出2119單,銷售額22.7萬元,傭金6790元。依靠分享,還能用私域撬動公域流量。
而9月,消息傳出官方將最多2萬個分享員的名額砍到10個。官方回應稱“分享員功能近期有較大的升級迭代,暫時調整新錄入的分享員數量,存量已經錄入的分享員暫時沒有影響。”但直至目前,新錄入的分享員數量仍然受限,許多依賴分銷的商家因此銷量受損。此外,分享員功能依靠商家摸索,開放文檔僅涉及分享員錄入、推廣及訂單標記。二級分銷、返現、積分以及分賬功能依靠服務商在小程序內自行開發(fā)。
目前,從推廣范圍來看,店鋪分享員可在直播、短視頻、商品鏈接等諸多場景推廣計傭,而推客模式僅可在社群計傭。此外,商家可以隨意綁定店鋪分享員,但要想通過推客分銷,就必須加入優(yōu)選聯盟。一位服務商認為:“分銷機構就是把團長改名了,推客有點像分享員。”而另一位深耕微信生態(tài)十年的從業(yè)者稱,“推客不太可能取代分享員。”目前看來,推客模式像是繼店鋪分享員調整后的一種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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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迭代”前的小調整
哪些商家有機會?
億邦此前曾披露,小店升級后,在前端,小店與微信生態(tài)、用戶場景結合,將呈現出不同屬性的電商模式,比如微信小店+視頻號是直播短視頻電商,微信小店+社群裂變是社交電商,微信小店+搜索是貨架電商等。
推客模式,正是微信大力推廣社交電商形態(tài)的表現,鼓勵商家經營好私域生意。另一方面,從前的店鋪分享員更多圍繞視頻號進行,推客模式將用戶注意力拉回微信小店及其商品,為商家?guī)砀嗔髁縼碓吹耐瑫r,吸引更多商家加入優(yōu)選聯盟。
推客模式上線,哪些商家更有機會?首先是售賣高毛利、高傭金非標品的商家,例如茶葉酒水、珠寶文玩等,高傭金天然吸引淘金者,自發(fā)進行宣傳銷售。其次,對于具有人群特性需求的商家,推客模式也具有一定優(yōu)勢,例如服飾穿搭、母嬰類目等,豐沛的穿搭群、寶媽群流量亟待挖掘,帶貨人可據此做好人貨匹配。此外,商家需具有優(yōu)質商品,“裝修”好自己的店鋪,用戶通過商品詳情頁、店鋪下單,因此銷量高且好評率多的商家,更有優(yōu)勢。
下半年以來的調整與變動,符合大眾對微信生態(tài)的期待,系列運營與基建趨于完善。淘寶客模式是古老的,但于微信生態(tài)而言是嶄新的,通過人與貨鏈接的節(jié)點,微信將進一步挖掘社交電商的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