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創新勝算在握?
最近很多客戶咨詢,自己已經注冊了相關的商標,怎么還是會不勝其擾的被侵權。往往一部火爆的作品背后,是這些管理知識產權人最棘手的難題。對于這樣的客戶,勝算給出的建議是:商標需要版權化以獲得對已注冊商標的全面保護。下面勝算來為您詳細講解:為什么注冊商標還要再進行版權登記,有哪些好處。
為什么申請商標的同時還要申請版權?
“商標版權化”是指商標糾紛中權利人在主張商標權的同時還主張商標標識構成版權意義上的作品,從而使自己的商標獲得更為全面的保護。
1、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類似商品服務上使用相同作品注冊商標。
2、能夠使版權人的權利在最短時間內得到法律保護。
3、節約費用,不用續展,保護期限長。【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后50年,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4、版權證書是證明權利歸屬的重要證據,是維權過程中重要依據。這個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受到著作權法保護的前提是具有獨創性。在我國的實踐中,獨創性的標準并不高,但也不是說所有的東東都有資格獲得著作權法的保護。
不是所有的文字商標都適合申請版權,常見的2-4個字的如“長城”“娃哈哈”以及“農夫山泉”等。這些詞匯太過于簡短,不具有獨創性,無法獲得著作權的保護,而且申請版權的意義也不大。
圖形商標,如果不是過于簡單,一般都是可以申請版權的。例如奧迪的四個圈、康師傅的廚師形象、米其林的輪胎人等,都能獲得著作權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