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商標行業發展迅速,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重視知識產權,商標代理組織也逐年遞增,但是行業規范的不健全導致很多代理組織參差不齊,很多對外宣傳說“商標注冊包成功”“商標快審快速拿證”。包括很多企業自身也認為商標申請后能夠拿到注冊證書,前期沒有做任何排查預審工作,直接上報商標局進行商標申請,導致商標被駁回注冊證拿不到,不單單是丟失了注冊的費用,一次駁回浪費半年左右的時間給企業的經營也會帶來巨大的損失。
在我們工作的過程中,總是有人問以下問題:能不能快速下證?能不能百分百下發證書?甚至是有人比較激烈的問,為什么人家代理機構說可以一個月就可以下發證書,你卻要給我說7-9個月左右?為什么人家能保證百分百通過,你們卻不能保證?
遇到這種問題,每一次都非常無奈,商標注冊行業,魚龍混雜,有人在里面兢兢業業夜以繼日的耕耘,也有人想要使用不正當的手段騙取錢財。
連國家知識產權局自己注冊的商標都會被駁回、被不予受理。一些想要人卻敢夸下海口告訴您可以找關系,國家知識產權局的關系還不夠硬嗎?雖然一天接觸幾百個客戶,回答這些相同的問題,還是要耐心的解答,因為,對于我們來講,雖然同樣的話說了幾百遍,但是對于每一個客戶來講,您大概是第一次遇到。下面給大家說一下,為什么商標注冊沒有“捷徑”?說到“捷徑”,大家心中的捷徑大概分為兩種,一種是成功率提高,一種是時間周期壓短。首先說成功率,能不能百分百下發證書?
答案是不能。
主要理由在于以下兩個方面:
第一,在先申請原則《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所以商標知識:商標注冊有捷徑嗎?為了不上當,看看就知道,一般來講,誰先申請就是誰的。按照現在的商標申請量來講,每天近3萬件左右。任何人都不能給您保證,有沒有人在昨天或者是前天申請過和您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標,因為商標查詢的盲期在半個月以上。
第二,商標具有專有權《商標法》第三條,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一個商標,他人已經申請并取得了商標專用權,那您再申請相同或者是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或者是近似的產品上,是注冊不成功的。
其次,能不能快速下發證書?
答案是不能。
主要理由還是因為商標的在先申請原則,《商標法》第三十一條,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商標申請量大,商標申請在先原則,決定了商標只能一件一件的審查。正常的商標審查期限,是每一個商標都要經歷的,遇到駁回或者是補正等,還有可能延長。
所以,不要再問商標注冊有沒有什么“捷徑”了?答案是沒有!如果有人告訴你有,那么你要重新審視這個人以及他背后的代理機構了。
為什么我建議你對圖形商標做版權登記?
說到圖形商標注冊和版權登記,很多人都覺得,只要成功注冊一個商標就好了,跟版權登記有什么關系呢?今天小知就來告訴大家,僅僅把原創圖形注冊成商標是不夠的,還得為原創圖形做版權登記。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申請人使用商標時需要做好對商標權的維護,確保自己的商標權穩定。但是僅僅申請了商標,并不能完全確保商標權的穩定性。
這是因為,商標的設計過程也是創造性智力勞動的過程,一件被設計好的商標也是《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在這種情況下,從商標被設計好的那一刻起,就自然而然地擁有了版權。然而圖形商標的商標權和版權是有可能產生沖突的,原因通常是圖形商標的版權歸屬不明。為什么會發生這種情況呢?因為企業在申請商標時要求的是商標權,而并不會自動擁有版權,一旦有人提出圖形商標侵犯其著作權(版權)時,商標申請人會因為沒給圖形做版權登記而陷入被動。
而版權可以最大程度的保證商標權的穩定性,在很多商標糾紛案件中,版權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版權作為原始權利的證明文件,還可以把商標權力最大化。
商標權:保護范圍會受到商品和服務類別的限制,一旦超過指定的商品和服務類別,即使別人與你的商標一樣,《商標法》對此也無能為力。
版權登記:保護的是圖形本身。一旦完成版權登記,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該圖形就不能被用作任何領域,不受商標特定類別的限制。
版權不像商標有具體的行業類別劃分,相當于是商標的全類別保護,另外版權的保護期限相對也比較簡單粗暴,個人名義終身加50年,公司名義50年,而商標的話是需要每十年續展一次的,如果未續展會直接導致申請人商標權的喪失。商標版權化是對一個企業品牌最直接的保護,萬一出現權利糾紛問題,版權可以直接用作文件證明,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例如下面的兩個案例:
1、商標異議案件第號“王 KING及圖”商標不予注冊的決定
2、商標無效宣告案件關于第號“RAVS”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
像以上很多的類似案件中,版權都起著關鍵性的作用,假如沒有版權做支撐,那么最終的裁定結果很有可能會完全相反的。這樣表明了版權的重要性。
僅注冊商標不登記版權的法律缺陷:
1、僅擁有商標權無法證明原始權利的歸屬;
2、一旦別人將其商標登記版權,會導致商標無效;
3、發生商標侵權糾紛時,版權是主張權利的有力證據;
4、方便維權時協助司法機關方便、快捷地取證,以便迅速結案;
5、不登記版權,無法保證商標權利的穩定;
6、商標注冊就如蓋一座房子,雖擁有居住權,但無法確認是否違章建筑,版權登記就相當于房屋的權屬證明,能證明建筑的合法性。
版權登記具有四大作用:
(1)公信力強,確定其版權歸屬,化解潛在糾紛,同時有效預防糾紛的發生;
(2)有效抗辯和撤銷他人惡意申請商標和外觀專利;
(3)是解決版權糾紛和商標侵權糾紛的重要憑證;
(4)作為許可使用和轉讓版權的法律憑證。所以版權對于一個企業商標品牌來講,及時登記保護是極其重要的。
如果您想要申請圖形商標,千萬要記得先給自己的設計做版權登記,否則,在之后用該圖形注冊商標時,出現版權之爭,就會耽誤時間,浪費精力和財力。商標注冊不成功是小事,影響企業發展和未來才是嚴重后果。
最后我們再用一張圖片總結一下,為什么圖形商標建議做版權登記?
只是變更了公司名稱,怎么再注冊商標都給駁回了?很多企業在商標撤三中遭受重創,不是因為沒有使用商標,也不是因為沒有保留商標使用證據,而是因為企業變更注冊地址的時候沒有及時申請商標證書的變更,導致企業根本就沒有收到商標撤三的通知。如果公司名稱或者公司地址發生了變更,商標地址也要及時提交變更申請!
2023年1月1日起,最新《商標一般違法判斷標準》中關于商標變更的規定
公司名稱未變更,新申請的商標被駁回
公司名稱變了,但未做商標變更,新申請的商標引證了變更之前公司名字申請的商標,被駁回。正常自身的商標是不會造成沖突了,但未做變更,從法律來講,是2個不同的主體。
公司發生變更,商標注冊人或地址不及時變更,會造成以下影響:
1、影響商標轉讓、授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條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書。變更商標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文件。商標局核準的,發給商標注冊人相應證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企業、個人進行對商標轉讓、授權時,商標局是會核對商標注冊的信息和營業執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發現商標信息的企業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標局會駁回申請,需要先做變更申請,才能再進行商標轉讓、授權等手續。
2、有可能商標會被別人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不難從法條中看出:注冊商標如果連續三年停止使用,任何個人或者單位都是享有申請撤銷的該注冊商標的權利。若商標局收到該商標三年未使用的申請撤銷,商標局會向商標注冊人寄往通知書,通知書收件地址是根據商標注冊人提供的地址,若企業已遷移,無法收到通知書,在舉證期限,商標注冊人無法提供商標使用證據,商標局會發文撤銷該商標。
3、入駐商場或網絡商城會受影響
一般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時需要對商標信息和營業執照的名稱、地址進行核對,信息不一致,是不能進駐商場或網絡商城。
4、在辦理質押等業務時,影響審批
商標名稱、地址未及時更改過來,在辦理招投標、銀行、商標質押等業務時,也影響審批。
5、影響商標后續辦理續展
商標的使用期限為10年,期滿后仍需使用就需要辦理續期,辦理續期時也必須對商標信息進行核對,發現商標名稱、地址沒有進行變更,商標期限越近,辦理的手續就越麻煩、時間又長,導致商標到時辦理不了續期,商標一旦過期,如果想重新注冊,有可能已經有人提前申請了,因小失大。
變更商標需要注意些什么?
1、商標變更時,注冊人名下全部商標需要一并變更,否則商標局會下發補正;
2、商標注冊人的地址和名稱均發生變更的,可以一并變更,提交一份申請;
3、商標注冊人地址中間發生多次變更的,可以以最后地址為準,做一次變更;
4、辦理商標轉讓和續展發現地址不一致的,可以商標變更和轉讓或續展手續同時辦理。
商標申請人名稱/地址變更需要哪些材料呢?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加蓋公章的申請委托書
3、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變更名稱需要)
隨著近年來知識產權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企業重視商標、版權、專利等的重要性。提醒各位商標權所有人,除了變更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外,商標的地址也千萬別忘記哦。部分企業嫌麻煩、不想花錢、不重視,在辦理完公司地址變更后,忽視商標地址變更操作,殊不知會因小失大,喪失多年經營的品牌,最終導致“喪失商標所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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