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養殖怎么申請土地?
農業育種用地申請流程:
1.計劃內農民需持設施農業用地建設方案和用地協議向當地鄉鎮申請用地。
2.鄉鎮應當根據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對經營者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由鄉鎮牽頭,會同國土、農牧、環保、規劃農戶等部門對項目用地進行現場踏勘。畜牧部門具體審查畜禽養殖場規模布局和畜禽種類是否符合畜牧業規劃要求。符合要求的,由鄉鎮報區審批。
3.經區批準后,計劃種畜可以建設生產設施用地,再由國土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初驗符合設計要求的,國土部門向經營者出具設施農業用地備案通知書,計劃種畜只能建設附屬設施用地。
養殖用地怎么審批?
1.距離飲用水源、動物屠宰加工場所、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市場500米以上,距離種畜禽場1000米以上,動物場間距不小于500米;
②距離城市居民區、文教科研等人口密集區、公路等主要交通干線500米以上(詳見養殖場、養殖小區動物防疫條件)。
三個人申請用土地建農場。村委會和鄉鎮出具的屬于開發養殖用地的證明材料。
4.到土管部門領取相關表格并如實填寫,經土管部門和畜牧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