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大學要求的平均分怎么來的?
平均分數,其實就是績點,是按以下的計算得來的:
例如某同學的五門課程內容的總學分和最終成績為:
A課三個總學分,成績排名92(等級A,學分績點4);
B課程學習三個總學分,成績排名80(不同等級B,績點3);
C課程學習四個總學分,成績排名98(三個等級A,學分績點4);
D課程六個總學分,優秀成績70(不同等級C,gpa2);
E學習課程五個學分要求,好成績89(等級B,平均績點3)。
以上五項成績績點為:
四分制算法實現gpa成績=(4*43*32*46*23*3)/(43263)=3.00
基本標準算法語言成績=[(4*923*802*986*703*89)*4]/[(43263)*100]=3.31